星期二, 4月 07, 2009

提醒文+抱怨文~~車禍處理注意事項

這趟中斷旅行回桃園,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處理,就是要跟出發旅行前幾天發生了一件車禍有關係,原本當時是要到卡爾地咖啡去跟老闆拿個東西來幫助我能夠在旅行時沖咖啡用的,順便全家在那邊吃個飯喝個咖啡。結果就要到卡爾地咖啡前的最後一個巷口,我左右看了沒車將車開過巷口時,車身都過了一半多了,突然聽到左方喇叭聲音,直覺踩了煞車一下,並且看到一輛機車快速飛奔而來,想說我車子都已經出來了,所以放掉煞車加油通過,只聽到對方煞車聲響然後,砰的一聲就撞上來了。此時我車子屁股都已經過了中線,他還撞上來並將後保桿跟後葉子板撞了一個大凹陷下去,機車本身前面全碎,機車騎士因為倒車手指有點小擦傷,我跟老婆下車查看,先問機車騎士人有沒有怎樣,需不需要送醫,當時機車騎士因為理虧表示願意賠償,叫我不要報警,但是又說他沒有多少錢,我當時想說,我的車子修也不知道要多少,何況上次還發生過被計程車從後追撞,下車看了一下,但是因為造成大塞車還有計程車司機說烤漆兩千塊他賠不出來,不跟對方計較而離開,結果居然被對方告肇事逃逸,然後被發函來要求到案說明等等的鳥事,雖然後來該計程車司機有說他是為了保險理賠而告我肇事逃逸,但是還是非常不爽,所以就想說那就叫警察來備個案吧!那知道這是錯誤的第一個開始。

警察來了之後,對方家人也因住在附近也全來了,七嘴八舌的反正就接受了酒測、還有互留了資料,我是跟對方說我的車子有保意外險,可以賠他的車跟人,對方的媽媽也說她們的車子也有保,到時也可以賠我的車,我想說那樣就最好了,那就讓保險公司去解決吧!這樣可能是最佳的結果了。

第二天我聯絡了我的學妹,就是我的第一產物保險業務員Sasa,她馬上讓她們理賠去跟對方聯絡,而我也等對方的保險理賠跟我聯絡,等來等去等不到於是自己打去要了電話去跟保險員聯絡,對方新光保險業務說他們只有強制險,那有保意外險,於是我的車損就要落在對方身上了。此時對方開始找了一堆人打來跟我講一些有的沒有的,我當時想說,反正我這邊保險都能依肇則去賠給對方,那我也不要求更多就希望對方依肇則賠我修車的部份即可,後來學妹更幫忙,說可以幫我全額賠給對方,因為對方有受傷。我當時心中的os就想說,xd,這一定又是啥大車小車車禍,然後有有受傷沒受傷的台灣標準大車弱勢學了。當時沒想那麼多,估價後我車要修一萬,對方要修一萬三千五,因為還沒送鑑定我提出說那就各負擔50%好了,這樣對方還多賺了一些,對方也說叫我先去修車。

後來....我就先出發去旅行了,留下一筆爛攤子讓老婆跟學妹去收尾,結果對方一定是請教到高人了就開始盧了起來,說什麼車子修不好騎起來怪怪的啦!手緊緊的要繼續看中醫啦!等等。老婆也搞不定了就跟我說,我再跟學妹聯絡後才知道,原來只要車禍有受傷,對方可以主張告你~過失傷害。

查了一下過失傷害的部份才知道可怕:刑事過失傷害罪僅需被害人受有傷害,加害人有過失且被害人受傷是因為加害人之過失行為導致,加害人就必須負責,縱使被害人也有過失,也不能相抵。只會影響判決刑度輕重而已。

我翻上面那一段成白話文給大家知道一下吧!就是,你車禍發生之後,就算你只錯一點點,那怕是那麼一小點點,然後對方有破皮傷害去驗傷,你都會被判過失傷害,傷的輕的話,刑度從一個月到兩個月不等,易科罰金就等於NT$30,000~60,000。

然後跟老關聊到之後,他也才提到他曾經被一個酒駕、闖紅燈、又沒綁安全帶的人撞上,因為對方沒綁安全帶,所以頭撞到擋風玻璃,經過一番曲折,因此後來他的保險居然賠了對方八萬,原本是要賠十萬的還是老關幫忙殺價到八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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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後來終於在保險公司的理賠課長幫忙之下,幫我賠了對方全額修車加看病所以費用還有多加三千給他未來復健及慰問金(本來想寫吃藥的,但是這樣有詛咒之嫌疑不厚道)。然後我就當成被路邊的野狗咬一口,自行解決我的傷口,不然怎麼辦呢?當時我本來也想說我就閒閒不然就來送鑑定找證人(當時路邊有人過來指證說確實是他騎太快)好了,就算被判刑,也不易科罰金就是給他進去吃公家飯當成另一個人生經驗,但是想到我的未完成的旅行及後面一定會發生的OOXX事情一堆,還是算了。

重點來了:提醒各位行車一定要注意安全,萬一不幸發生車禍,無論如何一定要去醫院驗個傷出來,那怕你是指甲脫皮,或是牙齒去咬到舌頭或是嘴皮等等破洞。我們就算不去坑對方,也要防止被對方又擦破了手指上的皮來讓你面對意外傷害罪時腰桿挺不直然後被坑,你也驗了傷出來,算是有個恐怖平衡,不然在台灣這種如皇后貞操不容懷疑的司法面前,你只會ooxx而已。

PS.
1.原本想要狠很詛咒對方的,但是想想是台灣現實的制度造成這種現像,比較起我在旅行時面對眾多地方人與事的陽光面,我選擇跟崑濱伯學習,我們做事情要更加小心、仔細,更敬神一點,做事要照"起工"。這一定是上天給我的一個教育與試煉,讓我修行用的。

2.有人跟我反應,很多人不知道崑濱伯何許人也,為什麼會成為我的偶像。崑濱伯是公視紀錄片~"無米樂"的男主角。該片是2005年最受歡迎的紀錄片,可在博客來買到。建議你先看完此片之後,再google一下崑濱伯,就會知道他後來種出冠軍米,並將拍賣所得一百萬全數捐出的事蹟。

3.我的修為畢竟還是不夠,還是發了這篇抱怨文.....XD。

4.最後特別感謝我的學妹Sasa~謝謝你幫我處理這煩人的後續事項啦!順便幫學妹打一下廣告,她在第一產物保險做很久了,服務很好,舉凡如車險、住宅火險、健康險、個人傷害險、重大疾病險、責任險、水險、工程險都可找她幫忙ㄜ。

留個電話有需要保險可以直接跟她聯絡→楊雅晴 (Sasa Yang) 0936454606或0968766805
Email:sasa32611@yahoo.com.tw
學妹的blog

6 意見:

Jiang Junyu 提到...

原來有這條規定啊,XD。還真是讓你修行用的,要我早就破口大罵了。

jason 提到...

朋友不管如何車禍的處理步驟:
1.不管如何報警處理。不要私下和解會吃悶虧。記得要拿處理三連單。A3車禍不會開立。A1.A2有開立。
2.對方有受傷一定要叫救護車,因為救護車載送醫院時有就醫紀錄可以作為呈堂證供。對方不會耍賴。
3.通知保險員。辦出險。要追蹤。

灰霧 提到...

解決了就好, 反正人生總是在不斷學習這些狗屁倒灶之事.

汪汪王 提到...

研究怎樣留言還真困難不知道有沒成功,sasa跟我推薦您的部落格,現在是您的忠實讀者,想必我寄了一封信到您的gmail,您可能沒收到,我是旺旺旺,欠你依帆小花童的照片已經好幾年了!

sasa 提到...

本想讓你多個"旅遊資金"誰知跑出了一絲不苟的理賠課長,結果演戲沒演成,還說我不應該跟對方要求賠你的車~真是xxoo..
但是...我又必須巴結他(理賠課長),所以只好說:課長英明,處理的好~

林史恩 提到...

唉~台灣嘛~就是一個自求多福的環境~沒甚麼好說的~唯有錢比人多~勢比人強就贏了~power is knowlegde 族群的成長率快的很~迅速擴散是讓人恐慌的~學好三年喔~學壞只要三天就好~呵
Peter, 人沒事甚麼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