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說,要知道你的老婆未來會怎樣,就去看你的丈母娘。我們或多或少的不自覺的慢慢變成跟我們的父母親一樣。
從小,我就覺得很多的東西是不可思議的,總是,很多東西總是會覺得別人的東西比較好,而那個好又不一定是本質上的好,該怎麼說哩!有點外國的月亮比較圓的味道。
舉個例子好了,我總覺得我們小學時要用毛筆寫作文,沒錯,在那個作文結尾一定要加上我們要消滅萬惡共匪,解救大陸苦難同胞於水深火熱之中的年代小學生作文是要用毛筆來寫的,雖然我不知道現在的小學生是否還需要用毛筆來寫那篇作文。對一個小學生來說,硬筆可能都寫不好的時候,還要讓你用軟棉棉的筆,寫在那一格格小小的框框內時,很多文思泉湧的靈感可能就在心神需要高度集中在控制那坨軟綿綿的筆尖往那邊走去時消失掉,因為我們很明顯的不是老頑童周伯通、更不是大俠郭靖、當然不會是小龍女,在那當時,肯定沒練過一心二用左右互搏的奇功。天曉得多少台灣的莎士比亞在國小時就被扼殺了。不過這還是題外話,我最會拉東扯西的講些題外話了。
回到毛筆這個題目上,當時,我的小楷寫的並不好,所以我一直認為那是因為我媽媽在當時嘉義縣朴子鎮的遠東書局所買的狼毫小楷的問題。我同學,普遍用的是現在的名歌星伍佰他們那個蒜頭村所買的小學生用的小楷毛筆,若是我沒有記錯的話,一支應該是八塊錢新台幣。不是我要說我家的小楷比較便宜,但是他的不好寫就是因為他比較貴,所以.......對一個小學生來說,可能他是比較不好寫的一支筆。
好吧!或許這個例子不太好。
再講一個,從小,我那個曾經去國外混過兩年的老爸,若是在有機會去朴子買回一條土司時,那可是件大事情。從當天晚上就是一連串的事情發生了。老爸會自己拿起大碗跟一把筷子,用雞蛋跟沙拉油糖跟檸檬自己作美奶滋,然後醃小黃瓜,隔天一大早再起來煎豬里肌肉排外加蛋皮,讓我們能夠夾上一個滿滿不知從何處下口的大三明治。然而當時,或許我們反而覺得外面賣的那種夾了一層薄薄的火腿的才叫三明治,也比較好吃。
VS.
讓現在的我來選,當然是自製的豬排小黃瓜三明治有料好吃,我現在甚至連土司都自己作哩,美奶滋我還用Extra Virgin的橄欖油自己打!但是站在小朋友的立場上來說,當時是比較羨慕同學可以去吃一個六塊錢在福利社能買到的薄薄三明治。
所以,我現在常常在想,是否我也跟當時的老爸或老媽一樣了。小朋友有時很像對於我們重蹈複轍要給他們好一點的並不是那麼樣的領情的,但是誰又知道他們長大後,會不會像我現在那樣回味當初的一個豬排三明治呢?所以我現在儘量採雙管其下的策略,兩種我都儘可能的offer確保人生不會留下任何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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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意見:
不知道為什麼
看起來叨叨碎碎的文章
讀完卻很有感覺.......
是很有感覺沒錯,看可以成散文大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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