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4月 07, 2008

窮酒鬼也有人權

話說我高中同學- "勇伯"的酒店名言,醜女也是有人權的,所以就算打槍也不出惡言。
ps.打槍者也,酒店陪酒女生進來不被接受叫媽媽桑再換一個新的進來的術語。

在網路界流傳一句,窮要窮的有志氣,沒錢不喝勃根地。但是對於我來說,別說是勃根地了,波爾多好一點的酒上面標的價格,對我來說總是好像多了一到兩個位數一般,結論只有一個,若不是酒太貴就是我的薪水太少。

效法同學說句,窮酒鬼也有人權。拜大潤發所賜,現在有一堆平價的紅酒可以喝,至於為什麼要喝紅酒呢?請參閱之前提到過的法國矛盾,當然官方說法是為了身體好,至於有沒有成為酒鬼,或是藉酒逃避工作壓力的問題,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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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所示,這是近來被我幹掉的一部份酒,當然是酒瓶還沒丟掉的,由瓶身特徵可以得知,都不是波爾多產區的酒,因為之前就說過了,那不是我這種升斗小民可以負擔的起的。我喝得起的大多都是隆河產區較為低價的酒款,以相同的價格來說,容易找到C/P值較高的酒。另外在原本用來冰咖啡豆的小冰箱,那當然是拿來冰冰葡萄酒,沒有錢買酒櫃也能享有溫控的的環境,雖說沒錢不喝勃根地,還是艱辛的冰了幾罐在冰箱內.....嘿嘿嘿。窮酒鬼也有人權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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